在中國各個習慣性被罵的政府部門之中,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無疑是首當其沖的一個。任何一起食品安全新聞,都會有許多人呼吁“加強監管”。罵政府,呼吁加強監管,是公眾輿論中最“天然正確”的“立場”——以這種立場的評論,從來也都是立于不敗之地。
然而,不是所有的食品問題都僅僅依靠監管就可以解決。再好的監管,也需要消費者愿意為自己負責,才能夠發揮作用。比如無照經營的流動攤販,無法追蹤的“三無食品”,每次曝光都觸目驚心——非法添加劑、劣質原料、骯臟的環境……即使不用媒體的刻意渲染,事實就足以讓人惡心恐慌。
這一類問題食品的出現,消費者的責任要遠遠大過監管。政府監管的目標,首先是“認可”,也就是說,經過監管部門認可的食品生產者,應該滿足食品安全的要求。在經營活動中,這表現為“證照齊全”。如果這樣的生產者出了問題,意味著“監管不力”,或者是為不合格者頒發了合格許可,或者是頒發之后缺乏充分監督,使得生產者沒有遵守生產規范。這一類的生產者出了問題,罵監管部門尸位素餐,要求“加強監管”,都是合理的。
監管的另一個目標是“打擊非法經營”。無照經營意味著拒絕政府監管,其產品的安全性都沒有得到監管部門的認可,其標志就是“無照攤販”“三無產品”。監管作為,就是“打擊”“取締”“沒收”等等。但是,就像違法犯罪一樣,無論政府如何“嚴打”,也都無法完全杜絕它們的存在。不同的是,無照經營的小攤和三無產品生存的土壤不是“監管不嚴”,而是消費者的支持。絕大多數情況下,消費者都知道面對的是無照攤販或者三無產品,但是為了便宜或者便捷,他們依然要去購買??梢哉f,是消費者造就了這些非法經營的產品。消費者追求的便宜與便捷,正是催生問題食品的推動力。
一個社會,能夠用于食品監管的資源是有限的。即使是在許多人說起食品問題言必稱的“在國外”,也沒有哪個國家能夠保證能把每一個小作坊小攤販都及時取締。在美國,政府的許多法規甚至明確小規模的食品生產者不在監管范圍之內。這么做的目的,是把有限的資源,用于管好大規模的企業——這相當于告訴消費者,大企業的產品,他們會負責監督;而小作坊小農場的產品,如果消費者愿意去選擇,那么“你選擇,你負責”。消費者和小生產者也都明白他們交易的產品沒有得到政府的背書,就只能靠雙方的“信任”來解決問題——一旦信任錯了,也就只能愿賭服輸。
國外的這些小農場小企業,政府也只是在一些“高級”的管理措施上網開一面,并非完全撒手不管。對于那些最基本的食品生產規范,還是要求遵守的——所以,它們本身并不是“非法生產者”,只是“不要求執行某些管理規范”而已。而我們所面對的“無照攤販”“三無產品”,則完全是非法生產。對這樣的產品,如果消費真依然要去購買,那么遭遇了“毒食”,就應該有“我選擇,我承擔”的勇氣,不能只去埋怨監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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