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什么緣故,負責制定食品安全標準的國家衛計委選擇在2014年的最后一天更新了它的官網,并放出了37條新國標——當中,包括了曾經引發農夫山泉和《京華時報》激烈論戰的飲用水新國標。
小食代今天粗略看了一下這個新國標,當然,是對照著之前的征求意見稿(有關當初征求意見稿的解讀,可以看文末的鏈接)看的,因為這樣會覺得有趣。
首先,關于所謂“農夫山泉標準不及自來水”的問題,這下確實得到了徹底解決。新國標說了,“以來自非公共供水系統的地表水或地下水為生產用源水,其水質應符合GB5749對生活飲用水水源的衛生要求”,這意味著,“要及自來水”是達標的山泉水前提。
第二,新國標和國際標準接軌,刪掉了“菌落總數”,取而代之的是對大腸菌群、銅綠假單胞菌兩種微生物提出采樣方案及限量。剛剛在12月被國家食藥監局通報上榜的一眾廠家可能要哭了,在那次監督抽檢中,包括樂百氏純凈水、匯源純凈水、娃哈哈飲用純凈水、怡寶飲用純凈水等一眾大牌的部分批次被指“菌落總數不合格”,如果放到新國標實施后,這個中國特色的“菌落總數”噩夢將會遠離它們,那些產品也許就合格了。
最后,也是最有意思的是關于礦物質水命運的揣測。在征求意見稿里,曾經明確提出考慮到“礦物質水”名稱易使消費者誤認為該產品具有補充礦物質的營養功能,引起消費者的誤解,新國標擬規定不得再使用“飲用礦物質水”名稱。
這個消息一出,立即引發有關廠家的強烈反彈和辯護,并提出這不過是征求意見稿云云。而在最終的新國標里,給出了這個說法——當包裝飲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劑時,應在產品名稱的鄰近位置標示“添加食品添加劑用于調節口味”等類似字樣。要知道,礦物質水一般是添加了硫酸鎂、氯化鉀等作為食品添加劑,難道以后的解決方案就是刷行小字?
不過,故事似乎還沒有結束。新國標最后又給出這樣一句話:“包裝飲用水名稱應當真實、科學,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小學生都懂水就H2O啊,哪還有若干啥成分呢(包括添加劑),那到底礦物質水還要改名不?小食代已經凌亂了。又考慮到水圈每年都會有那么一兩家企業被媒體起哄說“虛假宣傳”,相信日后這一條款將會成為各方博弈熱點。
據介紹,飲用水新國標《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雖然不適用于飲用天然礦泉水,但是將適用于所有直接飲用的包裝飲用水,等于實現了“大一統”。該標準5月24日實施,而上文提及有關標示和名稱的部分在2016年1月1日實施,估計很可能是為了讓企業有時間改標示吧。
另外,跟隨飲用水新國標一起出爐的,還有一個國標值得關注,那就是保健食品。根據新國標的定義,所謂保健食品是聲稱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在污染物限量里,對于總鉛有了詳盡的規定,如果記得之前螺旋藻風波的看官,應該會對此比較敏感,詳情可以自行翻閱該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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