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文章:
一、食品標簽作假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標簽標注不真實
標簽上不采用食品真實屬性的名稱,還有些產品標注的名稱不能清晰地反映產品的真實屬性。如有的產品名為“哈密瓜夾心”、“奶油夾心”等等,其實包裝內容是餅干,可名稱上卻缺少“餅干”這個關鍵詞。又如,某公司經銷的乳飲料,其包裝上標為“生鮮乳”飲料,飲料兩字卻非常小,幾乎可以被忽略。從目前市場情況來看,沒有哪種技術能保證生鮮乳在作為商品投放市場的這段時間內不受微生物污染,況且產品經過任何一種加工也就失去了“生鮮”的意義,何況又加工成完全不屬于同一產品屬性的飲料,所以這種模糊的標注容易對消費者產生誤導。
■標簽標注不全
最為常見的是有些袋裝食品既沒有標注生產日期也沒有標注保質期,有的只注明保質期,沒有生產日期,或寫著生產日期見××處,卻不見其蹤影;還有一部分食品標簽上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字跡模糊,使消費者難以辨認;更有甚者是連食品同標簽一起被廠家“優惠”出售,即產品出廠時沒有生產日期,商家可隨賣隨貼。標簽上的“生產日期”實際上成了銷售日期,食品添加成分標注也不全。例如,有些廠家在產品中添加了食品添加劑,按規定應把添加劑的具體名稱標注出來,而廠家在配料清單中沒有注明具體的添加劑名稱。有的食品生產廠家在產品中添加防腐劑或人工色素,卻聲稱其產品是“不含防腐劑或人工色素”的天然食品。
■標簽標注不規范
凈含量和固形物的標注不規范。按規定凈含量應當與食品名稱在包裝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標注,這樣便于消費者購買時選擇,但一些產品的凈含量卻標注在反面或側面。有的固態產品用體積毫升標示,有的液態產品卻用重量公斤標示,恰恰標注反了。
將大包裝食品分解成小包裝,小包裝上干脆不標明食品的產地、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還有的商家把過期食品的包裝拆掉當作零散食品出售,或者利用鄉鎮的一些個體商店銷往農村等邊遠地區。
■標簽標注夸大、隨意
有些廠家的產品在包裝上印有牛奶、雞蛋等圖案,而在配料表中卻不見牛奶和雞蛋;有的產品將保質期標為1~3個月,消費者難以掌握。如若過了1個月食品變質了,只好自認倒霉,因為保質期可算是1個月。如若過了1個月后商品還在銷售,則似乎也無可指責,因為保質期可到3個月。
二、如何識別食品標簽
(一)、普通食品
1、必須標注的內容:
食品標簽必須按照《食品標簽通用標準》正確標注各項內容。包括食品的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制造者、及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和貯存指南、質量等級、產品標準號、保質期等。
2、標簽內容齊全,標簽內容完整、規范和真實。
3、保質期和保存期的區別
保質期是指最佳食用期,在標簽上規定的條件下,保持食品衛生質量和營養的期限。在此期限內,食品完全適于銷售,并符合標簽內容和產品標準中所規定的衛生質量;超過此期限,在一定的時間內食品仍然可以食用的。保存期是指推薦的最終食用期,在標簽上規定的條件下,食品可以食用的最終日期;超過此期限,,產品的質量可能發生變化,食品不再適于銷售和食用。
(二)、特殊營養食品標簽
1、名稱:是指通過改變食品的天然營養素的成分和含量的比例,以適應某些特殊人群營養需要的食品。主要包括嬰幼兒食品、營養強化食品、調整營養素的食品(如低糖、低鈉、低蛋白食品)。
2、特別規定:除了規定一般的項目外,還必須標注該產品在保質期內所保證的熱量數值和營養素含量。
3、不得標注的內容包括:對某種疾病有“預防”或“治療”作用:“延年益壽”、“返老還童”“白發變黑發”“抗癌治癌”或其他類似用語:在食品名稱前后,冠以藥物名稱或以藥物圖形及名稱暗示療效、保健功能或其他類似作用。
(三)、保健食品標簽
1、內容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獲得國家保健食品批準證書的保健食品,其標簽和說明書必須標明的內容包括保健功能作用和適宜人群、食用方法和適宜的食用量、貯存方法、功效成分的名稱及含量(在現有的技術條件下,不能明確功效的,則必須標明與保健功能有關的原料名稱)、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保健食品標志及有關標準或要求所規定的標簽內容。
2、保健功能的宣傳:只能在保健食品批準的范圍內進行宣傳或在食品標簽上標注,不得隨意夸大保健功能。
3、特別規定:標簽中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傳和治療作用;嚴禁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