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送審稿)》正在公開征求意見。
在當前食品安全形勢依然嚴峻和群眾對此強烈不滿的形勢下,我們對新一屆政府建立最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加快構建食品安全法治秩序和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寄予深切的厚望。
從目前修訂的主要內容看,的確是研究借鑒國內外有關食品安全工作的實踐和經驗,也表達了各地區、相關部門、行業協會、食品企業以及社會公眾意見和建議。較之前的《食品安全法》有了很大的進步,令人欣喜。
但,我們細讀了幾遍,發現在嚴懲重處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方面,提及了食品安全管理者、食品生產經營及銷售者、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及評估的技術機構和人員,甚至提及到食品廣告從業者,可仍然沒有明確提及在食品安全上作惡的“科研成果”及單位人員。我們認為,這是一個漏洞,應該補上。對“發明”或“研制”有害有毒食品者,如何加重刑罰,在《食品安全法》修訂中不可再含糊不清了。
2011年4月8日,央視《經濟與法》播出《“瘦肉精”案件追蹤》,看得讓人觸目驚心。在近年頻發的食品安全違法案件中,這大概是一次比較深入細致的追蹤和偵破,抓到了“自己研發生產”的“化工專家”劉某,搗毀了他的“精細化工廠”。其實,只要認真想一想,此案還有“尾巴”,如劉某憑一己之力就“研發”了?參考過什么文獻?請教過什么專家?所用基本化工原料是否違禁?哪里來的?回顧近年的食品安全事件,殘留瘦肉精的豬肉、加了三聚氰胺的牛奶、染了蘇丹紅的紅心蛋、注了孔雀綠的多寶魚,塑料的人造蛋……一直讓人感慨和生疑。養雞的,放牛的,喂魚的,賣蝦的,種田的或賣藥的“草根”,怎能一下子搞出這么多頗有專業水平的壞名堂?事實上,這背后大都有搞出這些利欲熏心和喪盡天良“技術”的“專家”,他們中有劉某這樣躲在陰暗角落的“民間化學家”,也有堂而皇之的院校和研究所的專家。
一些危害我們食品安全的重大隱患或事故甚至來自獲獎的科研項目。例如“瘦肉精”,就屬于“高新技術”,對普通人而言,根本弄不懂“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這些專業名詞,也不知其瘦肉的原理、功效及危害,更不用說制造了。如果沒有一些學者和科技人員的積極研發和推廣,“瘦肉精”也不會被這樣廣泛普及。
這里有一些科研人員為一己之利,明知他們研究的產品具有毒副作用或擴散后危害很大,仍然完成研發,并致力推廣。也有一些是認識和制度問題,如一些食品科研成果,有限制或正確使用,就幾近無害,但濫用或無限制使用,就有害,而在從實驗室流向社會或市場的途徑中,沒有有效和嚴格的管理,在利益驅使下濫用,就不可避免了;還有的則是限于當前的科研水平等,對惡果認識不足。無論哪一種情況,都不僅是一個科研道德和倫理的問題,科學早已不純真了,它與資本結合后就已變得在很積極地謀求自己的利益。面對強大的利益誘惑時,對學者和現代科學技術的實際應用,都需要有法律和制度的約束、問責和懲處。特別是在食品安全上,更需要有嚴格的法規約束。
《食品安全法》的修訂版要對包括轉基因在內的各種食品新科技新技術多一些戒心和防備,要說明如果出現食品安全問題該如何處罰科研者、提倡者和推廣者?對涉及食品安全的所有顯性和隱形的違規犯罪都不能放過,要深究不放,處罰嚴明,如此,我們的食品安全才有更好的希望。民以食為天,這次《食品安全法》的修訂事關重大,要盡可能地完善,減少漏洞和遺憾。(顧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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